各部门工会:
医院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4月中、下旬召开,为广泛征求职工对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就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5年3月2日—4月1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二)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根据《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规定:关系医院大政方针,对医院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和医院管理权范围的问题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四)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一式两份,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格可从“一院之窗”下载专区下载)。
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五)提案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3 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也可以部门工会名义集体提出。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以部门工会名义提出的提案必须有部门工会主席签名。
三、各代表的提案请于4月10日前交医院工会汇总。
联系人:钟嘉伟、郑强,电话:8060
附件下载:
中山一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
中山一院工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